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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从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务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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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是创业启动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况下,完成公司注册并具备开业基础,需遵循以下核心流程:企业核名→提交相关材料→领取营业执照→完成刻章,至此可初步具备开业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若想让公司正式开展经营活动,还需额外办理以下配套事项,确保经营合规: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税控设备及发票→社保开户,全部完成后,公司即可正常开展经营工作。


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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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所需材料       



一、公司注册核心流程及相关说明

(一)查名环节

查名环节预计耗时30分钟,需准备以下资料供工商注册使用:

  1. 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资人为公司,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注册资金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具体投资额度;

  3. 公司名称(建议提供2个及以上备选)、公司大致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相关手续由对应部门办理,查名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会预先通知申请人,并核发查名核准单1份、一套印章(含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1份。

(二)验资相关说明

现行操作规范:无需办理验资手续。

过往流程参考(仅供了解):申请人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及一套印章,前往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完成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由银行直接快递至会计事务所,再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

特别提示:过往验资环节需由申请人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三)签字环节

现行操作规范: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办理所需U盾相关信息即可。

过往流程参考(仅供了解):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工商所办理签字手续,经工商所核实确认身份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启动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签字环节需本人到场,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四)营业执照办理

营业执照办理预计耗时1周,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资料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主要包括:

  1. 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 股东会决议;

  4. 董事会决议;

  5. 监事会决议;

  6. 公司章程;

  7. 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 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 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 验资报告(现行流程无需提供,过往流程需提供);

  11. 住所使用证明(含租房协议、产权证等);

  12. 公司经营范围中,若包含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对应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无资金、无经营场所注册公司相关说明

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无资金、无自有经营场所也可办理公司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一)不可办理集群注册的企业类型

  1. 个体工商户;

  2. 分公司;

  3. 合伙企业;

  4. 外资企业;

  5. 合作社;

  6. 代表处。

(二)不可办理集群注册的行业

从事以下行业的企业,不可办理集群注册:生产加工、餐饮服务、旅业、娱乐服务、网吧、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旅行社、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证券服务、拍卖、典当等。

(三)新办集群注册流程及资料

流程:免费查询公司名称→签订托管合同→下发名称受理通知书(1-3天)→提交公司登记材料、股东拍照签名(1-5天)→核发营业执照→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所需资料:

  1. 备选公司名称5个;

  2.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注册资金、股东投资比例;

  4. 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区域。

(四)迁移集群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及资料

流程:签订托管合同→提交公司变更材料→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所需资料:

  1. 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公章;

  2. 未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国税证正副本、地税证正副本原件,以及公司公章。

三、注销税务登记相关说明

(一)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3.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3.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手续

  1. 纳税人申请办理纳税清算时,首先到所管辖的征收所领取《纳税清算申报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以下内容:计算机代码、企业名称、经济性质、详细地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纳税清算申报情况、申报书附送的有关资料;

  2. 交回税务代码章、税务登记正副本、税务机关发放的有关纳税资料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除个体工商户、定额户之外的纳税人,需持征收所签署意见后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到稽查所接受检查;

  3. 纳税人经稽查所稽核检查后,持稽查所签署意见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到纳税服务所办理注销手续;

  4. 纳税服务所收到纳税人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后,按规定流程办理注销手续,并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至此完成注销税务登记。



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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