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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召开会议:研究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

 8月1日,省委书记、省委深改委(省委自贸港工委)主任沈晓明主持召开省委深改委暨自贸港工委会议,研究全岛封关运作准备等工作。

省委深改委副主任、省委自贸港工委常务副主任冯飞,省委深改委(省委自贸港工委)副主任毛万春、徐启方、沈丹阳,省委深改委(省委自贸港工委)委员出席会议

 
 

◈ 会议强调,全岛封关运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标志性和基础性工作。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理顺组织推动形式,梳理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压力测试清单“三张清单”的关系,强化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完善金融配套措施,加强非设关地建设和布局,全力推进全岛封关运作各项准备工作。

◈ 会议研究了推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工作思路和措施,指出推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不仅是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更关乎国家利益。要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保持战略耐心,不急于求成,做好当下事,确保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 会议审议了《海南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积极解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瓶颈问题,提高发展质量,形成海南特色,实现“小病不进城、大病不出岛”目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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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外国货物进入一个国家时需要缴纳关税,而结算关税并不是在跨越国境时结算,而是在通过海关时结算。例如,当飞机飞越国境时,不可能在空中办理货物出入境的通关报税手续,只能停靠在带有口岸功能的机场后通过海关办理出入境报税手续。

具体来说就是划出一个特定范围:进入此范围的货物相当于已进入国内,但还没通过海关。


全岛封关后的海南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清单外货物、物品自由进出。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不设存储期限,可自由选择存放地点。

市场承诺即入: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投资自由:以电子证照为主的设立便利,以“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为主的经营便利,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以尽职履责为主的破产便利。

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最终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低税率: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零关税: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录外货物进入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

简税制: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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